日前,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根据《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第三届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组织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评选活动。

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

1、城市规划类: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及有关规划研究项目;

2、村镇规划类: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镇村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小城镇设计、村庄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研究类项目;

3、城市勘测类:为城乡规划服务的城市测绘地理信息与勘察项目;

4、规划信息类:城乡规划信息化系统开发、应用及研究等项目;

5、风景名胜区规划类: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其他规划设计及规划研究类项目。

通知强调申报单位及项目须符合《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项目应是2012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且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规划协会推荐的省级二等奖以上的项目。

本次全部类别的所有申报项目,均通过“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省级部门网上推荐项目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30日。

2013年12月21日系统将关闭申报平台。